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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不羡鸳鸯不羡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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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韩林将一大盆兔子肉端上了桌,说到“今日算四位运气好,日间我在林中捕得两只野兔,膘肥体壮,想必味道也不差,大家都尝尝。说完取了碗筷给大家,夹起了一块兔肉就要给韩大嫂。

郑菁菁急忙阻止到“不可,兔肉性味干寒酸冷,韩大嫂吃了,会加重病情的,痊愈后才能吃。”说罢将韩林筷子上的兔子肉抢了过去。

韩林说到“姑娘你懂得可真多,那内人吃何物为佳?”

郑菁菁说到“吃着补齐益元的东西便可以。”

韩大嫂笑着说到“我午间用过饭菜,不饿,你们吃吧。”

韩林这时说到“为了感谢姑娘,我请大家喝酒,这酒可是宝贝。”

说完,起身便进了里屋,不多会儿便提着一个暗绿色的酒壶走了出来,给四人一人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怕郑菁菁斥责,便没敢给他夫人倒,然后小心翼翼地盖好了盖子。

刹那间,整个屋子都洋溢着醉人的芳香,这气味如同林间的溪流一般清澈怡人。众人都品了一口,这味道如甘露一般柔滑,苦中甘味涌动,解渴生津。

马端与罗书平都忍不住称赞到“真是好酒!”只有廖文轩默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韩林也发现了廖文轩的异样,变问道“这位少侠,可有什么不对吗?”

廖文轩没有说话,而是起身往左侧的墙壁走去,那墙壁上镶着一盏古铜灯座,灯座上挂着一把黑背长刀,廖文轩进门的一刻,便发现了这把刀的不同寻常,只是大胆猜测一番,并不敢下结论,而当韩林拿出这壶酒时,他心中便有了分晓。 廖文轩走到灯座前,取下了那把刀,说到“与这把刀比起来,你那兴庆府的天龙酿可就一文不值了。”

“兴庆府天龙酿?”罗书平惊呼到,“这可是西夏皇族的酒泉之酿,每年才产不到十斤酒,韩大哥你怎么会有这酒?”

韩大嫂面露紧张的神色,韩林示意她无需惊慌,哈哈一笑,说到“果然是行家,一看便看出来了。”

马端问道“廖兄弟,这刀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否细说?”

廖文轩看了看韩林,韩林微微点头,示意廖文轩说下去。

廖文轩继续说到“此刀乃唐朝时,突厥人进贡给唐王的宝刀,‘黄巢之乱’时,西夏皇族的先祖们支持和参与唐王朝镇压黄巢起义,其首领拓跋思恭被唐僖宗升任为定难军节度使,晋封夏国公,赐姓“李”,并且赐了他一口宝刀‘执义’,以宣扬拓拔思恭的大义之行,想必正是这把刀吧?”

郑菁菁问道“既然是西夏皇族的宝刀,怎么会出现在这穷乡僻壤呢?”

廖文轩将刀挂回了原位,说到“这就要从八年前延州城外的那一场血战说起了。”

罗书平说到“是金刀教双雄血战西夏铁骑的那件事吗?”

廖文轩点点头,说到“不错,当时西夏为了笼络大宋的边关守将,便将皇族的昌平郡主许配给了范将军的幼子,但是范将军却不同意,但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西夏依旧决定要将昌平郡主送往延州城,并许下诺言,以‘执义’宝刀为随礼,想以此来利诱范将军。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离延州城还有十里地,护卫昌平郡主的那支西夏铁骑兵被杀得片甲不留,昌平郡主与‘执义’一同消失了,而后来才知道,动手的人正是秦州府金刀教的拓拔重山与侯虎,那侯虎后来为了钱财,叛出了金刀教,落草长江之上,做起了‘江耗儿’,如果没有猜错,眼前的韩林,便是拓拔重山吧?”

韩林点了点头,说到“不错,我就是当年的拓拔重山,当年延州血战后,我便让侯师弟对外称我已经受重伤身亡了。与娇儿四处飘零,来到了此处,总算是过上了想要的生活,江湖往事早就是过往云烟了,我只想做个普通的樵夫,日出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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