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他那边重重地走了几步,又惹来了另一圈的水花,才放心地拿起包袱躲到另一边的芦苇丛后换衣服。她这边刚刚换上干衣服,胸前也裹了两圈布,后面就响起了孙遇的声音。
“你换个衣服躲起来做什么?”
杜仲整理了一下,看看差不多了,就顺手把原来的那套邋遢的衣服给扔了,走出芦苇丛。
孙遇奇怪地盯着她看,问道:“你弄了这么半天,怎么还是披头散发?”
杜仲自认潇洒地把头发往两边拨了拨,扬起一边眉毛,对孙遇坏坏地一笑,道:“男人嘛,那么精致做什么!”
其实还有一些更不羁的话,她忍着没说。
她可是韦玲玲的徒弟。韦玲玲在野鸡岭就有两个男人,归隐前未知。他们本就是不在乎礼教的江湖人士,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席天慕地,她和黄柏小时候没少碰到。后来大点知人事了,他们师姐弟就大部分时间住到了山下,给师父师公们腾空间。
对男女之事,她知道的可不少。
孙遇对自己说以后还要跟这个痞子打交道的,不能太输给她!但组织了半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击好,于是叹了口气,抬头看天上的云。
上了马,杜仲任由风吹着头发,不一会儿就干了。她还真的跟孙遇借绑头发的,可惜孙遇自从上了马就一直板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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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自认为还是理解他的感受的,不就是被自己的不要脸给震住了嘛。镇住了才好啊,她还怕药不够猛呢。
“遇公子,你不洗头吗?”
“……”
“遇公子,你不洗头不会臭吗?”
“……”孙遇夹了夹马腹,走得快了点。
“遇公子,有啥不好意思的,咱们都是大男人,又不是姑娘家,还扭扭捏捏的——”
孙遇干脆小跑了起来。
“哎,我说遇公子,大家都知道你未婚妻是江湖第一大美人儿,你怎么还不成亲啊?”
孙遇神情一顿,然后扬起马鞭,直接跑开了。
他为什么还不跟自小定亲的美人儿成亲,江湖很多人都想知道。但这是他的心魔,他不能说。
杜仲看那个即使被恶心成这样了还保持着一定距离的人,心头也没了好话。这人不愧是江湖鼎鼎有名的遇公子,有勇有谋能屈能伸。
可惜不是她的。
因为杜仲的磨蹭,晚上自是没赶上在城镇歇息。看天快黑了,杜仲找了个有水的山脚就不走了。她现在看摆脱他无望,也没了心思敷衍演戏,于是也不管孙遇怎么做,自己去找了个草多的地方拴了马,就钻进了林子,准备打只野鸡当晚饭。
打野鸡是要技术的。而这门技术对杜仲来说,仅排在轻功、用毒之后,比做饭还高一个等级。野鸡岭为什么叫野鸡岭,自然是野鸡多。杜仲从小就在山上与野鸡为伍,曾一度还睡在了野鸡窝旁。要是江湖上也排一个打野鸡厉害榜,那她杜仲敢称老二就没人敢称老大。
不一会儿她就拎着一只野鸡出来了,只见孙遇正站在马旁边,远远地看着呢。
“要不你先进城?我看天色还不算晚,你要是赶得快一点还能找到个舒适的客房睡睡觉。”
孙遇见她这故作姿态,忍了又忍,最后默默安慰自己道,自古以来真正有才能的人都是有脾气不好伺候的,想要招贤纳德,没有耐心可不行。也不是没睡过野外,有什么可怕的?
这杜二公子虽然神秘,但不是那种谋财害命的人,这点他相信自己的眼力。
想着他重新端起笑容,慢慢地走近道:“我陪你。这个野鸡怎么弄?”
杜仲对他的佩服顿时又上升了一个层次:都这样了还能笑得出来,还能笑得这么招女人,真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