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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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鹤毛笔(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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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怎么突然就长本事了?

“阿娘,刚才玄庄头送果蔬回府,得了半篮枇杷,我让她们洗了送过来,您吃了没?”

洛泱挽起李明珠的手,母女亲热的往屋里走去。

“尝了一个,还酸着呢,小孩子才爱吃这个,你留着自己吃。我那盘送你五兄屋里去了。”

“那我给四兄也送一盘去……阿娘,您以后可别老是偏心我和五兄,难道四兄不是您儿子?”洛泱靠在母亲肩头撒娇道。

“老四是我儿子,我当然也疼他。可他比你们都大,理应让着你们。”老母亲有时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那我今年都要及笄了,算不算大?”

“及笄了,就没两年在家了......我听你爹说,今年有先后有三位长公主及笄,圣上准备乞巧节在大明宫举办七夕宴,皇亲国戚的女儿家都可以去参加......”

没等母亲说完,洛泱就拒绝道:

“泱儿哪都不去,就在家里陪阿娘。”

李明珠笑道:“你要想陪阿娘,还就得去。”

“为什么?”

“你外高祖身子已经不好了,太医说,在他这个岁数,什么时候去了都是有的,前天珍王府写信来,让阿娘带你们过去磕个头。阿娘想,个个都是有职务在身,就只让大郎、五郎和你,你们三个陪娘去长安。”

如今才三月,他们得六月才动身,若不是洛泱提起及笄,李明珠没打算这么早说。

再说,武将入京师,都得圣上亲批,元桢、元桥的申请已经递上去了,若是宫里想连同七夕宴邀约一起批,恐怕还要等上一阵。

如果是陪阿娘去看外曾曾祖父,那就另当别论了。

而且,到那时若我还留在大唐,当古人应该也当得很熟练了吧?

天下人景仰的长安啊......洛泱不禁有些憧憬起来。她搂着母亲的肩,“吧唧”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把李明珠吓了一大跳。

洛泱挥挥手上的白鹤羽毛,“咯咯”笑着跑开了。

回了长川阁,洛泱叫丁香找来刀子和剪子,她准备给自己做支羽毛笔。

“羽毛可以当成笔写字?那岂不是写一笔就得蘸一次墨汁?”丁香是识得些字的,以前夫人教过她们几个大婢女看账。

“现在还不是笔,等我改造完就是了。”

洛泱一边说,一边将鹤毛最下面的绒毛拔掉,又用指甲将毛管上那层油脂膜去掉,毛管变成了透明的。

阿慕已经按照洛泱的要求找来半铜盆沙子,放到个小炭炉上加热。

再看洛泱,她用剪刀将毛管下端剪了个斜口,再用刀子把斜口刨出弧度,最后在尖部中间,用刀子割了一个裂口,这个裂口就是将墨汁吸入毛管的地方。

现代的古典式钢笔,就是照着羽毛笔做的,现在洛泱又按照钢笔头的样子,还原出了羽毛笔。

“好了,最后插到热沙子里加固,等沙子冷了,笔就成了。”

沙子要烧到180度,有没有温度计,这可不好控制。

洛泱撕下一条纸边,放在沙子上,告诉阿慕:“你看着,纸快要糊了,就把火撤了,把鹤毛插进去。”

第一支羽毛笔插进热沙子的时候,洛泱又开始做第二支。

本来羽毛笔也是分左右的,右手写字,要用左翅的羽毛,那样毛的弧度才顺,现在合格的只有三四支长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

后面两支羽毛笔是阿慕削的,他乐呵呵的拿着几支笔去加热时,洛泱已经坐在桌前用鹤毛笔写字了。

现代基本都是键盘打字,所以她手写字只能算马马虎虎。

如今能用“硬笔”写字,总算挽救了她一点颜面。

“阿慕,把字条和这支笔送去给三郎君,告诉他,上回做的麻雀牌,和这回做的鹤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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