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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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一起回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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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景城说完坐下,全城站了起来。

"我们这组陈文澜和张妙莹负责的是一个房产案。当事人因为想要落户才在津市买的房,结果过户后才被告知无法落户,当事人要求解除购买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这两天两人多次去津市了解情况,写了诉讼状。我看了一下做得还是比较好。"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购房合同已经订立,中介答应的帮忙过户的事虽然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他们口头答应了。"

"而且购买方已经把房款全部付了,等于履行了主要义务,那他们的口头协议也应该生效。而他们没有履行这个口头协议就是违约了。"

"另外还有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是代理权终止后以被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

"也就是说房产中介虽然没有落户这个代理权,但当初他是保证可以的,而且当事人也是因为他这个承诺买的房,就有理由相信他们是有能力帮忙落户的,他们就应该履行帮忙落户的义务。"

"还有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购房当事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而对方没有履行落户的义务,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他们不能履行的,就可以要求他们的补救措施就是退款及赔偿利息损失。"

"当然本案中我们的当事人也有一点问题,事先没有确定他购买的房产是否符合落户的条件,在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无法落户的情况下可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书面约定。"

"这次陈文澜和张妙莹辛苦了,跑了几天。而且这次的报告法条清晰,有理有据,做得不错!"全城说道。

陈文澜和张妙莹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笑容,得到带教律师的肯定是最高兴的。

全城说完轮到纪然。

"我们这一组是新员工怀孕遭到辞退,然后在争执过程中导致流产的案件。"

"我们是这个孕妇的。说实话这个案子有点难。因为劳动法有规定,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是可以辞退的,即使是你怀孕的情况下。"

"因为怀孕公司有些事你就没办法完成,公司就可以以你不符合要求为由辞退你。"

"本来这事基本就没有异议了,但我们的当事人在与公司负责人争执中流产了,身心都受到很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帮她争取该有的赔偿。"

"我们当事人是说她进公司之前是不知道怀孕的,是签了劳动合同后一天才知道的。"

"而且去检查的时候胎儿是正常的,所以造成流产应该就是起冲突时发生的,公司有义务赔偿流产造成的损失。"

纪然继续说道,"郭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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