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63.李飞的一天(中)(1 / 3)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内容报错

一伙儿人蹲在小院子里的,蹲累了就站会儿,站累了就蹲会儿,但是谁也没有说要离开,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有大事情要做。

混混的大事情无非就是砍人、打架、砸场子、手保护费那几件,不过砍人什么的,估计在场这些青皮也没几个真的敢做,他们最多也就是起起哄,打打群架而已,但这已经算是很大的事情了,最起码在李飞看来,打群架绝对算是一件会让他感到荣幸的事情。

而今天他们要做的,就是一件在李飞看来比打群架还要光荣的事情——他们要去第二工人文化宫那里,和那边的混混抢地盘!

是的,抢地盘,北桐市被这些混混们大大小小的划分成了很多的区块,哪一块属于谁,谁就能在自己的地盘里收保护费。当然了,保护费什么的,如今的混混已经不太敢收了。毕竟经历了几次严打之后,真正牛逼的大混混不是被打死就是被关进了监狱里。如今还能在街面上晃悠的,都是当年的漏网之鱼,还是非常小只的那种。

这一批当年的小鱼小虾,如今也都渐渐地吃肥长大,不过终究还是和当年那些真正的深海大鱼不能比,最起码在如今的北桐市,真正敢收保护费的人根本没几个。比如说之前周方远摆摊时向他收保护费的,那只是个例而已,那些小混混也就敢欺负欺负摆地摊的人,街边的商户他们都不敢去骚扰,更何况那些规模较大的企业。

所以对现在的混混而言,所谓地盘,其实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作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面子问题。就算根本收不上多少保护费来,但只要地盘够大,说出去就面儿,走在街上也霸气,小弟也会渐渐变多。

总之,在混混的这条路上,地盘是任何人都不能拒绝的东西,抢地盘火并也成了这些混混们的日常。

当年的大混混们就是这么过来的,如今的小混混们,自然也会本能的模仿前辈的“成功之路”。

在院子里一会儿蹲一会儿站,一直等到上午十点钟,小院里唯一建筑物,那间破破烂烂的平房的房门才打开,然后一个光头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大哥!”

“哥!”

院子里的混混纷纷起身打招呼。

李飞也是其中之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之中的老大。差不多一米七多点的个子,人很胖,大夏天还穿着黑色皮衣,头推得光光的,脖子后面还有层层叠叠的赘肉。脖子上挂着一根手指头那么粗的金链子,在阳光下闪耀着俗气的光芒。

李飞看着光头佬,他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该有的样子,是男人就应该这样才对。

光头佬无表情的看着自己的一干小弟,撇着嘴点点头。

“都来了?那是谁?”

他一伸手就指向李飞。

李飞立刻就有点吓蒙了的感觉,一下子说都不会话了,站在那只是发呆。

还是他身边的张哥反应快,立刻弯着腰走到光头男面前。

“老大,那孩子跟我一条街长大的,叫李飞。我前几天不是和您说过么,我有个玩伴想跟着您一起混,您看……”

“多大了?还是个小孩子吧。”

光头男皱了皱眉眉头,他也是有理想的混混,他也想和自己的前辈一样,所以他希望自己手下都是一些能打能冲的人物,而不是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

“今年十六了,老大,您别看他岁数小,但这孩子胆子大,前两天刚刚从学校里出来,以后也不准备回去了。您就留下他吧,这孩子从小就不爱学习,绝对是一个好苗子啊。”

张哥说道。

他说的还真没错,在北桐本地人的心里,从小不爱学习的人,就是当混混的好苗子。而且这里从小就不爱学习的孩子里,大部分都走上了当混混的道路或者曾经当过混混。像周方远这样既不爱学习又安分守己的,还真是少数群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