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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这就是杂学的威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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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双方都有合盟的意愿,但谈判桌上的交锋是不可避免的。

781年十一月,在谈判中吐蕃使臣提出,唐朝宰相给吐蕃的国书,使用了歧视性的词语,吐蕃朝内对这件事提出正式抗议。

宰相杨炎国书是这样写的“所贡献物,并领讫;今赐外甥少信物,至领取。”

吐蕃使臣认为,唐蕃本事平等关系,书中所用“贡”、“赐”二字,代表着以吐蕃为臣的意味,吐蕃不能接受,要求唐庭给出明确解释。

吐蕃大臣的“抠字眼”举动,足以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此前几次唐蕃会盟期间,唐与吐蕃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臣属关系。

否则,德宗的国书上不会用到“贡”、“赐”之类的字眼,而之前吐蕃是能接受的。

可现在,吐蕃把唐朝按在地上摩擦了二十多年,自然不愿在用一种唐上蕃下的口吻会谈。

第二、唐德宗的清水会盟是两国平等关系,第一次被以文字的方式固定下来。

对唐朝来说,始于此年的河北四镇之乱已愈演愈烈,根本没有和吐蕃讨价还价的资本。

于是,唐庭以“前相杨炎不循故事,致此误尔”为借口,修改敕书,把“贡”改为“进”,把“赐”改为“寄”,把以“领取”改为“领之”。

五、边界的厘定

吐蕃大臣除了抠字眼外,还提出两国边界划分要以云州之西,贺兰山为界。这就意味着吐蕃占领的河陇二道的领土,要求得到唐朝的正式承认。

说实话,德宗肯定是不愿意的,要说他对光复河陇没念想是不可能的。这份协议只要一落笔,李适就变成了失地辱国之君了。

但形势比人强,即便李适心里在不愿意,他也得捏着鼻子答应,“其定界盟,并从之”。——《新唐书?吐蕃传》

吐蕃得到唐朝的承诺,于公元782年(建中三年)四月,归还了被扣押在吐蕃的唐朝将士、僧尼八百人作为回应。

但放还唐朝将士后,吐蕃就没动静了,把李适急得没着没落的。

吐蕃倒也不是晾着唐朝,准备加码再要个高价。

而是,吐蕃国内存在反对会盟的声浪。

时任吐蕃大相是尚结息(藏史称琛尚野悉),他曾与恩兰·达扎路恭一起攻入长安。

这是一个典型的吐蕃强硬派,一直率军驻于河陇,与唐军久战不息。

《新唐书·崔汉恒传》记载“是时,吐蕃大相尚结息忍而好杀,以尝覆败于剑南,思刷其耻,不肯约和。其次相尚结赞有有才略,因言赞普,请定界明约以息边人。赞普然之,竟以结赞代结息为大相。”

此后,在会盟意见上与赞普相左的尚结息便销声匿迹,再不见诸史端。

从这次大相人选更迭可以看出,吐蕃国内在战与和之间的博弈相当残酷。赤松德赞甚至需要以罢黜大相的方式,来推行自己的意志。

消弭国内的反对声浪,唐蕃两国一场盛大的会盟仪式,便逐渐清晰起来。

783年(建中四年),双方商定在清水(甘肃清水县)举行会盟大典,吐蕃方面大相尚结赞出席,唐朝方面则以陇右节度使张鎰为代表。双方官员歃血为盟后,当场宣读用各自的文字书写的盟文。

《旧唐书·吐蕃传》中记载了汉文盟约的内容,关于边境划分部分为

“唐地泾州(甘肃泾川)西至弹筝峡(甘肃平凉)西口,陇州(陕西陇县)西至清水县,凤州(陕西凤县)西至同谷县(甘肃成县),暨剑南西山、大渡河东,为汉界。

蕃国守镇在兰、渭(甘肃陇西)、原(宁夏固原)、会(甘肃靖远),西至临洮,东至成州(甘肃成县),抵剑南西界磨些诸蛮(云南西北境今丽江地区),大渡水西南为蕃界。其兵马镇守之处,州县见有居人,彼此两边见属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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