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你的努力他看在眼里,自然会记在心头,甚至感激你。因为你的行为表示你对他的重视,使他获得一种心理平衡和满足。
同事间说“不”,阳光依然灿烂
办公室领导、同事、下属三种关系中,同事间说“不”的机会更多一些。处理好这个“不”字,关系到是否有一个良好的人际环境。一般说来,“不”字出口前,应考虑到三点对事不对人;留有回旋的余地;站到对方角度想一想。如果真能做到这三点,即使被拒绝,对方还是乐意的。
晓之以理
同事间地位平等,要对他说理还真不容易。不过,有的时候,头脑发热的同事没能考虑到自己的要求可能产生的后果,只要你采取合理方法给他点出来,他还是愿意接受的。
王刚、李强同在一家公司做事,两人关系密切,可说是死“党”。李强的女友也在这家公司,两人拍拖一年多了,感情日增。
一天,李强阴沉着脸对王刚说“咱们算不算好朋友?”
“是呀!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王刚感到不妙。
“主任不是人,我要杀了他,你帮不帮我?”
王刚吓了一跳,连忙追问到底怎么一回事,原来李强的女友被办公室主任欺侮了,气血方刚的李强咽不下这口气,但主任人高马大,他怕一个对付不了,便前来找王刚帮忙。王刚考虑到这时一口回绝他,两人的关系就完了。但想到李强是一时冲动,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王刚便决定冲个突破口说服他。
“你爱你女朋友吗?”王刚试探着。
“当然爱啦!”李强没好气的答道。
“我不觉得,其实你并不爱她。”
“什么?”李强气得快说不出话来。
“因为你根本不管她的痛苦。”
“不管她的痛苦我就不想杀人了。”李强吼道。
“笑话,你以为你杀人是为她吗?其实是为你,因为你觉得丢脸,你倒好,杀了人要么被枪毙,要么去做牢,留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还被人欺侮。你说你这样还是爱她吗?”
李强说不出一句来。
“这样吧,”王刚趁热打铁,“到法院去告他,我一定全力帮你,法律一定会惩罚他的。”
李强终于冷静下来,听从了王刚的意见,用法律为自己讨回了个公道。
王刚巧妙的利用李强深爱着女友,想为她报仇的心理,分析了他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使他明白求助法律是最好的办法,从而放弃了自己莽撞的打算。
“走”为上策
同事中不免唧唧歪歪之人,有事没有拉着你胡扯个没完,碰到这种人,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走当然不是叫你见到这种人拔腿就跑,没看到“走”字上面打引号了吗?这“走”当然是值得研究一下的。
人们碰到亲密的人,聊起感兴趣的话题,要么是拉着人家的手,或保持很近的距离,这时候,只要你远离他,“走”出这个亲密的范围,其实也就在暗示他好自为之吧,我不喜欢你。
避免与对方的视线接触,也可以达到拒绝的目的。大多数人如果表示互相有好感的时候,都会眨睛示意,通过眼神来传递情感。你避免和他视线相遇,也就防止自己向他“暗递秋波”。因为与对方的视线接触,是一种欲与他积极接触的姿态,同时,通过眼神的接触,对方可以把要求传到你心中。有的记者最怕面对的就是那种目光游余不定,不正与自己视线接触的被采访者。
所以,你想对方而又不想开“金口”,何不抬起头来,看着天花板,或者看着窗外,那里风景可能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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