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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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吊打詹姆斯(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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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邦纳,身高208公分,司职大前锋,毕业于弗罗里达大学2003年参加NBA选秀,并且与次轮第16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选中,随后公牛便把他送到了猛龙,但是新赛季的邦纳并没有在NBA亮相,而是在意大利联赛履行最后一年的合同,在这里,他场均接近20分10个篮板球,在猛龙的前两个赛季,他场均能够拿下7分3个篮板球,2006年夏天被猛龙作为交换内斯特洛维奇的筹码而送到了圣安东尼奥,并且在这里一打便是十年。

邦纳绰号“大神”但是更多的人知道他另外一个绰号——“红曼巴”这个绰号可是科比亲自给他封得,因为他一头天生的飘逸的红色秀发,二十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四大曼巴威震联盟,黑曼巴科比,黄曼巴罗伊,白曼巴斯卡拉布莱恩,红曼巴马特-邦纳,前三位靠能力,后一位靠长相,

说起来邦纳,这个人比较有意思,技术特点上,他除了会拉开空间投三分球,再啥也不会,防守端更是大漏洞,这得亏是波波维奇出手拯救了邦纳的职业生涯,要不然换其他队都是分分钟被裁掉的命运。

邦纳从小学习特别好,大学的时候学商业学,考试门门A+,毕业成绩3.96分,满分4.0分,年年奖学金,他就属于那种念大学不花钱还挣钱的那种人,他的老师对于他去打篮球十分的不理解,他说邦纳是十年一遇的商业天才,这要是去华尔街了,手里最少也是能捏把个百千万美元,但是最后他却去打篮球了,拿着汉堡挤电铁,实在是浪费人才,邦纳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节俭,他十年的职业生涯一共从NBA赚了超过3000万美元,也算是一名小富翁了,但是饶是这样,他去球馆打球还天天坐公交车去,他没买车,从来也没有人见过邦纳打车去过球馆,去肯德基麦当劳买快餐的时候还得跟别人要优惠卷,而且从来不买双层加肉的,但凡在NBA打球的球员,或多或少都喜欢收集球鞋,邦纳刚进联盟的时候是与新百伦签的球鞋合同,刚开始第一年,NB给了邦纳两柜子鞋,几年后NB放弃了邦纳,但是邦纳一直不舍得买鞋,两柜子鞋让邦纳穿了整整三年,相当于白给NB打了三年广告,一直到最后就剩下三双了,邦纳表示他有一双好看的留着主场穿,一双不太好看的留着客场穿,还有一双洗不不出来的留着训练穿,他开玩笑地表示,他其实非常不喜欢呆在马刺,因为在马刺年年打季后赛,费鞋,整个赛季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打总决赛,因为一个赛季打到最后,他就没鞋穿了……

说正经的,从邦纳说得话你也能够看出来,邦纳在马刺队的更衣室起到了非常好的调节作用,马刺打球太沉闷,也没啥收视率,邓肯也是属于闷骚型,不喜欢接触媒体,当时,邦纳在马刺队的作用用现在的话讲叫做“段子手”,很多球队士气低落的时候,去外面接受媒体狂轰滥炸的人,都是邦纳,从战术上讲,邦纳的三分球能够起到很好的拉扯空间的作用,空间对于马刺队很重要,无论是呆呆的内线单打,还是秃秃和跑跑的持球突破都需要空间,这也搞得对手很难受,你说你防邦纳吧,他就站那,有时候十几分钟都不拿球,你说你不防吧,接球梆梆梆就是一串三分雨,邦纳的三分不仅准而且从来不乱打,乱投,方圆三百米之内如果有人,他绝对不会出手投篮,有非常好的纪律性,也是波波维奇非常喜欢邦纳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季后赛的舞台上,邦纳时不时地上一下,总是会打乱对手的防守节奏,成为奇兵。

总结一下,波波维奇有两招压箱底的战术,一种是总决赛天王山之战那种级别的比赛强度,马努首发,一种是总决赛抢七那种级别的比赛强度,邦纳首发,而且据说邦纳首发时的胜率要远远大于任何一名在NBA呆了超过七年的球员的胜率,号称是圣安东尼奥终极核武器……

新赛季马刺队拿下了56胜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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